來源:常州市工信局
為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蘇政傳發〔2022〕22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力推進“532”發展戰略,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完善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優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健全節能減排政策保障機制,確保完成我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利用效率和產出效益顯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6560噸、6032噸、6655噸、375噸、893噸、95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二、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著力推進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到2023年底前,完成鋼鐵企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大力推動工業窯爐等重點設施廢氣治理升級。落實高耗能企業能效清單要求,加快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推進數據中心綠色化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以電鍍、涂料、鑄造和印染行業為重點,積極推進“綠島”“綠鏈”等集聚式發展,加快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落實《常州市“十四五”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推動清潔生產水平提升,到2025年底實現全市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全覆蓋。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的高耗水行業優先使用再生水。“十四五”時期,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5%。(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深入實施新一輪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園區資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級利用、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在省級及以上園區推行區域能評制度。對布局散亂、污染嚴重、效益較差的工業片區(集中區),開展集中連片整治,實現產業升級、園區更新。持續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專項行動,加快實施“一園一檔”“一企一管”,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推動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建設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治理“綠島”項目,因地制宜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推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開展園區危險廢物處置情況評估,建成滿足需求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到2025年,爭創一批省級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和節能環保示范園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城鎮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各環節,推動建設低碳城市、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開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積極推動老舊小區節能改造,探索實施公共建筑用能限額管理制度,對超過能耗限額的既有建筑進行改造。深入推進建筑領域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推廣建材型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加強產業園區、冷鏈物流、數據中心制冷系統節能改造。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加大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力度,推進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市住建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優化提升運輸結構,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發展多式聯運,創新發展陸空聯運,推動內河運輸發展。加快發展智能交通,優化完善城市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和交通出行誘導系統。推進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綠色智慧公路、港口、航道、機場、客運樞紐,構建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機場岸電等配套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充電樁、換電站、LNG加注(氣)站布局建設。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提高地面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引導LNG動力船和運輸船發展,推廣清潔能源在內河運輸船舶中的應用。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建立在用車排放監管體系,強化檢測維修制度,實施閉環管理。大力發展綠色物流,推進綠色倉儲設施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推廣普及電子面單、環保袋、循環包裝和生物降解包裝材料等新技術、新產品,促進快遞包裝減量和循環利用。到2025年,大宗物資和外貿集裝箱鐵路和水路貨運量占比提高到50%以上,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20%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以清潔低碳轉型為重點,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實施農機裝備智能化綠色化提升行動,加快精量播種、精準施藥、高效施肥、節水灌溉、清潔烘干、耕地質量保護等先進適用、節能環保農機裝備與技術的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秸稈綜合利用,加強廢舊農膜及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建設。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基本消除城鄉黑臭水體。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100%,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達到95%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施用量、農藥施用量較2020年分別削減3%、2.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左右,主要農作物病蟲草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60%,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90%。(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應用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和可再生能源。嚴格落實公共機構建筑綠色標準,2025年起,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全面執行國家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全面實施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推動全市不低于90%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全國節約型機關。深化公共機構節能低碳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充分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實施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停車場全面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到2025年,公共機構省級節能低碳示范單位達到85家、省級能效領跑者達到10家。(市機關管理局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實施按單元精細化分區管控措施,全面開展入江排口及入江支流整治,持續深化實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化工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等工程,嚴格執行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和我省實施細則。到2025年,國考、省考斷面水質優III比例分別達到80%、92.2%。扎實推進新一輪太湖治理,持續推進涉磷企業標準化、規范化整治,推進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推進洮滆片區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到2024年,片區國控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水質比例達到77.8%、地表水全面消除劣V類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按照國家要求,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大力推動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合理布點實施熱電聯產,推動大型煤電機組供熱改造。開展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統籌電力需求,落實能源消費、煤炭消費、污染物排放各項指標,推進國能常州二期超超臨界燃煤發電項目等已核準清潔煤電項目建設。采用清潔能源、工業余熱等方式替代燃煤工業爐窯。到2025年煤電機組供電煤耗下降至290克/千瓦時。(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化工、噴涂、鑄造、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 全過程控制體系,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十四五”期間在部分有條件的重點制造環節全面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優先推行生產環節使用低VOCs 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完成低揮發性有機物等原輔料源頭替代項目100個以上。深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推進“一企一策”綜合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強化無組織排放環節的污染收集處理,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品運輸、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提升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污染物收集處理、清潔能源供應能力,推動形成城鄉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統籌優化、適度超前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持續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強雨污錯接混接改造、管網更新改造、破損管網修復,統籌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積極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無廢城市”建設和環太湖地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完善固體廢物處置體系,加快補齊工業固廢、農業廢棄物、危險廢物等結構性能力短板,保持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適度富余,構建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生活垃圾全鏈條處置體系,建成與垃圾分類相匹配的終端處置設施。到2025年,新增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33.5萬立方米/日、污水管網170公里、污泥處理能力500噸/日,新增垃圾焚燒處理能力0.37萬噸/日、廚余(餐廚)垃圾處理能力600噸/日,實現生活垃圾全量焚燒。(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強化能耗強度剛性約束,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考慮發展階段等因素,合理確定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參照轄市區要求,下同)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完善能源消費總量確定方式,根據五年規劃期地區生產總值預期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能源消費總量,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地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對能耗強度降低達到市下達目標的轄市區,其能源消費總量在五年規劃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各地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區能源消費總量考核,積極爭取重大項目納入國家、省重大項目能耗單列。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及時提醒警示能耗雙控進度不及預期的轄市區。探索實施用能預算管理,推動能源要素優化配置。(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牽頭,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配方式,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突出科學、精準、高效,探索建立總量減排指標分配與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掛鉤機制,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重點工程減排量下達轄市區,環境質量改善滯后的轄市區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對空氣質量改善不達標的轄市區強化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完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核算體系,實施新建項目總量平衡。強化信息收集、共享和分析,充分利用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信息,科學測算企業和區域排污總量,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開展園區及周邊大氣、水環境質量監測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測算,建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總量為主要控制手段的環境管理制度,實施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化工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定期開展總量減排核查,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政策規定,對在建、擬建、存量的“兩高”項目開展評估檢查。嚴禁違規“兩高”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新上“兩高”項目能效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要達到1級能效標準。對行業產能已飽和的新建“兩高”項目實行能耗不少于1.2倍減量替代,其他“兩高”項目實行能耗等量替代并逐步過渡到1.2倍減量替代。根據我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對“兩高”項目實施清單化、動態化管理和用能預警,建立健全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長效機制。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嚴格審核“兩高一低”項目融資申請,未通過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不得發放貸款。(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行政審批局、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制定完善制度標準。按照國家、省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推進《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節能減排領域相關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及時制定與《常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相配套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完善節能減排相關制度和政策性文件,推動節能減排一批成熟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機制,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鼓勵企業參與編制行業能耗標準,積極組織推薦我市綠色技術納入國家綠色技術推廣名錄。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創建行動。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落實各行業能效、水效、排放標準要求,不斷提升行業標桿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財政政策。各級財政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的財政政策。擴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范圍,提升綠色低碳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加大綠色信貸產品與服務供給,推廣“環保貸”“節水貸”等特色綠色信貸產品。完善市級“綠色企業(項目)名錄庫”,建立“常綠分”企業綠色指標評價體系,鼓勵對綠色評級較高的企業發放“常綠貸”信用貸款產品。拓寬綠色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綜合運用財政獎勵、貼息、費用補貼、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方式,促進綠色金融體系、產品和服務快速發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執行“兩高”企業的電價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地方各級財政投入分擔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稅務局、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用能權交易市場,嚴格落實用能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排污總量指標儲備庫,擴大排污權交易范圍。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模式。落實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建立一批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檢測專業服務機構。(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執行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完善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做好統計監測。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加強工業企業和園區污染物排放監管,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以工業源自動監測監控為基礎,加大要素監測覆蓋范圍,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聯網自動監測設備。試點開展氮、磷污染指標環境通量監測、金壇區東大圩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評估。加強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排放調查監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加強節能監察和環保執法能力建設,健全節能監察和生態環境監管體系。落實企業節能減排主體責任,督促重點用能單位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開展企業負責人環境管理培訓,加快培養、引進節能環保領域專業人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轄市區及常州經開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任務。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對本地區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進行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市屬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按規定程序開展“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節能減排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優化考核頻次,實行“年度評價、中期評估、五年考核”,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六五環境日、節約用水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全國糧食日等為重點開展節能低碳綠色宣傳活動。鼓勵多元參與,公共機構、家庭、學校、社會多管齊下,營造全社會節能降碳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我市高校、院所和企業科研優勢,加強產學研用結合,開展節能減排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和產品攻關。(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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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手機登陸能源管理